1? 范圍
GB/T5170的本部分規定了環境試驗設備(以下簡稱“設備”)檢驗所用術語和定義、檢驗條件、檢驗儀器、檢驗周期、檢驗負載、設備的外觀和安全、檢驗記錄表、檢驗結果處理等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電工電子產品進行環境試驗所用設備的檢驗,其他產品進行環境試驗所用設備的檢驗亦可參照使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517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2421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1部分:總則(GB/T2421-1999, idt IEC 60068-1:1988)
3 術語和定義
GB/T2421所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部分。
1.1 通用術語
3.1.1
環境條件 environmental condition
產品所經受的周圍物理、化學和生物的條件。
3.1.2
環境參數 environmental parameters
表征環境條件的一個或幾個物理、化學和生物的特性參數。
3.1.3
綜合試驗設備 combined testing equipments
能同時模擬兩種或多種環境參數試驗的設備。
3.1.4
組合試驗設備 composite testing equipments
能依次連續模擬兩種或多種環境參數試驗的設備
3.1.5
標稱值 no minal value
當檢驗環境試驗設備時,按試驗方法要求所規定的環境參數值或按需要預先確定的環境參數值。
3.1.6
特定負載 specified load
利用試驗設備進行環境試驗的樣品。
3.1.7
模擬負載 simulation load
根據有關標準規定制造的負載。
注:應考慮質量、幾何尺寸、迎風面積及熱容量等因素。
3.2 氣候環境試驗設備術語
3.2.1
試驗設備容積 testing equipment volume
試驗箱(室)內壁所限定空間的實際容積,用m3表示
3.2.2
工作空間 working space
試驗箱(室)中能將規定的試驗條件保持在規定偏差范圍內的那部分。
3.2.3
試驗箱(室)穩定狀態 Red sate of tet chamber
試驗箱(室)工作空間內任意點的自身變化量達到設備本身性能指標要求時的狀態。
3.2.4
溫度偏差 temperature deviation
試驗箱(室)穩定狀態下,工作空間各測量點在規定時間內實測最高溫度和最低溫度與標稱溫度的上下偏差。計算公式如下:
△Tmax=Tmax-TN……(1)
△Tmin=Tmin-TN……(2)
式中:
△Tmax—-溫度上偏差,單位為攝氏度(℃);
△Tmin—-溫度下偏差,單位為攝氏度(℃);
Tmax—-規定時間內實測最高溫度,單位為攝氏度(℃);
Tmin—-規定時間內實測最低溫度,單位為攝氏度(C);
TN—-標稱溫度,單位為攝氏度(℃)。
3.2.5
相對濕度偏差 relative humidity deviation
試驗箱(室)穩定狀態不分少作空間各測量點在規定時間內實測最高相對濕度和最低相對濕度與標稱相對濕度的上下偏差。計算公式如下:
△Hmax=Hmax-HN……(3)
△Hmin=Hmin-HN……(4)
式中:
△Hmax—相對濕度上偏差,%RH;
△Hmin—相對濕度下偏差,%RHH;
Hmax—規定時間內實測最高相對濕度,%RHH;
Hmin—規定時間內實測最低相對濕度,%RH;
HN—標稱相對濕度,%RH。
3.2.6
溫度波動度 temperature fluctuation
試驗箱(室)穩定狀態下,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內,工作空間內任意一點溫度隨時間的變化量。計算公式如下:
△Tj=Tjmax-Tjmin……(5)
式中:
△Tj—工作空間第j點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內的溫度波動度,單位為攝氏度(℃);
Tjmax—工作空間第j點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內的實測最高溫度,單位為攝氏度(℃);
Tjmin—工作空間第j點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內的實測最低溫度,單位為攝氏度(℃)。
3.2.7
相對濕度波動度relative humidity fluctuation
試驗箱(室)穩定狀態下,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內,工作空間內任意一點相對濕度隨時間的變化量。計算公式如式下:
△Hj=Hjmax-Hjmin……………(6)
式中:
△Hj=Hjmax-Hjmin……………(6)
式中:
△Hj—工作空間第j點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內的相對濕度波動度,%RH;
Hjmax—工作空間第j點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內的實測最高相對濕度,%RH;
Hjmin—工作空間第j點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內的實測最低相對濕度,%RH。
3.2.8
溫度均勻度temperature uniformity
試驗箱(室)穩定狀態下,工作空間在某一瞬時任意兩點溫度之間的最大差值。
計算方法:穩定狀態下,工作空間各測量點在30min內(每1min測量一次)每次測量中實測最高溫度與最低溫度之差的算術平均值,計算公式如下:
式中:
△Tu——溫度均勻度,單位為攝氏度(℃);
Tjmax——各測量點在第,次測量中的實測最高溫度,單位為攝氏度(℃);
Tjmin——各測量點在第,次測量中的實測最低溫度,單位為攝氏度(℃)。
3.2.9
濕度均勻度 relative humidity uniformity
恒溫恒濕試驗箱(室)穩定狀態下,工作空間在某一瞬時任意兩點相對濕度之間的最大差值。
計算方法:穩定狀悉下,工作空間各測量點在30 min內(每1min測量一次)每次測量中實測最高相對濕度與最低相對濕度之差的算術平均值,計算公式如下:
式中:
△Hu——相對濕度均勻度,%RH;
Hjmax——各測量點在第j次測量中的實測最高相對濕度,%RH;
Hjmin——各測量點在第j次測量中的實測最低相對濕度,%RH。
3.2.10
溫度變化速率 temperature variation rate
試驗箱(室)工作空間幾何中心點測得的兩個規定溫度之間的轉變速率,用℃/min表示。計算公式如下:
式中:
Vt——溫度變化速率,單位為攝氏度每分鐘(℃/min);
T2——最高規定溫度,單位為攝氏度(℃);
T1——最低規定溫度,單位為攝氏度(℃);
t—溫度從規定溫度范圍的10%上升(下降)到90%的時間,單位為分鐘(min)。
3.2.11
每5 min溫度平均變化速率 temperature average variation rate of per 5 minute
試驗箱(室)工作空間幾何中心點測得的兩個規定溫度之間每5min的平均轉變速率,用℃/min表示。計算公式如下:
VT=|△T|/5??? ……………(10)
式中:
VT——每5min溫度平均變化速率,單位為攝民度每分鐘(℃/min);
△T——每5min的溫度變化量,單位為攝氏度(℃)。
3.2.12
氣壓偏差 air pressure deviation
試驗箱(室)穩定狀態下,工作空間測量點在規定時間內實測最高氣壓和最低氣壓與標稱氣壓的上下偏差。計算公式如下:
△Pmax=Pmax-Pn…………………(11)
△Pmin=Pmin-Pn…………………(12)
△Pmax——氣壓上偏差,單位為千帕(kPa);
△Pmin——氣壓下偏差,單位為千帕(kPa)
Pmax——規定時間內實測最高氣壓,單位為千帕(kPa)
Pmin——規定時間內實測最低氣壓,單位為千帕(kPa);
Pn——標稱氣壓,單位為干帕(kPa)。
3.2.13
氣壓變化速率air pressure variation rate
試驗箱(室)工作空間測量點測得的兩個規定氣壓之間的轉變速率,用kPa/min表示。計算公式如下:
式中:
Vp——氣壓變化速率,單位為千帕每分鐘(kPa/min);
P2——最高規定氣壓值,單位為千帕(kPa);
P1——最低規定氣壓值,單位為千帕(kPa);
t——升壓或降壓時間,單位為每分鐘(min)。
3.2.14
溫度恢復時間temperature recovery time
在規定的溫度下達到穩定狀態后,工作空間溫度從置人負載起到恢復原穩定狀態所需要的時間。
3.2.15
溫度過沖temperature over
設備升溫或降溫至規定溫度時,工作空間實際溫度超出規定溫度允許偏差范圍。
3.2.16
溫度過沖量temperature overshoot
設備升溫或降溫至規定溫度時,工作空間實際溫度超出規定溫度允許偏差范圍的量。
3.2.17
溫度過沖恢復時間recovery time of temperature over
溫度過沖超出規定溫度允許偏差范圍到開始穩定在規定溫度允許偏差范圍的時間。
3.2.18
相對濕度過沖relative humidity over
設備在加濕或減濕至規定相對濕度時,工作空間實際相對濕度超出規定相對濕度允許偏差范圍。
3.2.19
相對濕度過沖量relative humidity overshoot
設備在加濕或減濕至規定相對濕度時,工作空間實際相對濕度超出規定相對濕度允許偏差范圍的量。
3.2.20
相對濕度過沖恢復時間recovery time of relative humidity overn
相對濕度過沖超出規定相對濕度允許偏差范圍到開始穩定在規定相對濕度允許偏差范圍的時間。
3.2.21
溫度指示誤差temperature indication error
試驗箱(室)溫度指示值與工作空間實際溫度值之差。
3.2.22
相對濕度指示誤差 relative humidity indication errorv
試驗箱(室)相對濕度指示值與工作空間實際相對濕度值之差。
3.2.23
氣壓指示誤差 air pressure indication error
試驗箱(室)氣壓指示值與工作空間實際氣壓值之差。
3.2.24
鹽霧沉降量 salt fog sedimentation rate
試驗箱(室)工作會間的鹽霧在規定面積上單位時間的自由沉降量,用mL/(h.80 cm2)表示。
3.3 機械環境試驗設備術語
3.3.1
頻率范圍 frequency range
振動臺能滿足規定技術指標的工作頻率區間。
3.3.2
頻率指示誤差frequency indication error
振動臺頻率指示值與實際值之差。
3.3.3
頻率穩定度frequeney stability
振動臺定頻振動時頻率維持不變的能力,用規定時間內頻率的變化量表示。
3.3.4
掃頻速率誤差sweep rate error
振動臺掃頻振動時,設定的掃頻速率與實際掃頻速率(oct/min)之差,用百分數表示。
3.3.5
振幅指示誤差amplitude indication error
振動臺振幅指示值與實際值之差。
3.3.6
定振精度constant vibration accuracy
振動臺掃頻振動時,振幅在頻率坐標上維持不變的能力,用控制點振幅實際值相對于設定值的偏差
分貝(dB)數表示,按式(14)計算:
N=20lg(a1/a0)…………(14)
式中:
N——定振精度,單位為分貝(dB);
a1——同次掃頻振動中控制點振幅的實際值;
a0——同次掃頻振動中控制點振幅的設定值。
3.3.7
本底噪聲加速度ground noise acceleration
振動臺處于空載工作狀態,設定振幅為最小(電動振動臺輸入激振信號為零)時,臺面中心點噪聲加速度的真有效值。
3.3.8
臺面漏磁 table magnetic leakage
電動振動臺系統勵磁裝置處于工作狀態,工作臺面上方規定高度平面上漏磁場最大值。
3.3.9
輻射噪聲最大聲級the maximum sound level of radiation noise
在規定的頻率范圍內,振動臺以最大振幅振動時在規定位置輻射噪聲的最大聲級。
3.3.10
安裝計算半徑 mounting calculation radius
安裝在離心式穩態加速度試驗機上的試驗樣品,其穩態加速度值等于規定值處的回轉半徑。
3.3.11
轉速穩定度rotation rate stability
在離心式穩態加速度試驗機進行規定加速度試驗時,工作臺轉速維持不變的能力,用規定時間內轉速變化量的百分數表示。
3.3.12
諧波失真度harmonic distortion
正弦振動波形失真度,以各次諧波幅值的平方和的均方根值與基波幅值之百分比表示,用于計算失真度的諧波信號至少應包含至第五次諧波。
3.3.13
振動幅值均勻性vibration amplitude uniformity
振動臺臺面各安裝點振動幅值與臺面中心點振動幅值之差值的絕對值,與臺面中心點振動幅值之百分比,其最大值為臺面振動幅值均勻性。
3.3.14
橫向振動比transverse vibration ratio
垂直于主振方向且互相垂直的兩個方向的振動幅值之平方和的均方根值,與主振方向振動幅值之百分比。
4 檢驗條件
4.1 氣候條件
a)溫度:15℃~35℃;
b)相對濕度:不大于85%RH;
氣壓:80kPa~106kPa。
注:對大型設備或基于某種原因,設備不能在上述條件下進行檢驗時,應把實際氣候條件記錄在檢驗報告中。當有關標準要求嚴格控制環境條件時,應在該標準中另行規定。
4.2 電源條件
符合設備相關的電源要求。
4.3 用水條件
符合設備相關的用水要求。
4.4 其他條件
a)設備周圍無強烈沖擊、振動、電磁場及腐蝕性氣體存在;
b)設備應避免陽光直射或其他冷熱源影響。
5 檢驗儀器
5.1使用的測量系統其測量結果的擴展不確定度(k=2)不大于被測參數允許偏差的1/3。
5.2二次儀表與一次儀表應一同校驗。
6 檢驗周期
6.1正常使用的設備,最長不超過一年應進行一次檢驗。
6.2對設備的重要部位(指對設備性能有直接影響的部位)維修或更換后,應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6.3設備在安裝測試之后或啟封重新使用之前均應進行檢驗。
7 檢驗負載
檢驗設備一般在空載條件下進行,如在負載條件下檢驗,應在檢驗報告中說明。氣候環境試驗設備的檢驗負載應滿足以下條件:
a)負載的總質量在每立方米工作空間容積內放置不超過80kg;
b)負載的總體積不大于工作空間容積的1/5;
c)在垂直于主導風向的任意截面上,負載面積之和應不大于該處工作空間截面積的1/3,負載放置時不可阻塞氣流的流動。
機械環境試驗設備的檢驗負載應在相應的設備檢驗方法中具體規定。
注:新設備檢驗時,檢驗負載的具體選擇也可由設備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8 對受檢設備的外觀和安全要求
8.1受檢設備的名稱、型號、主要性能指標、生產廠、設備編號、制造年月均應有明確的標記。
8.2受檢設備的控制儀表、設定儀表和指示儀表等均不應有明顯影響性能的缺陷。
8.3受檢設備的各種安全報警保護裝置應工作正常。
9檢驗記錄表
設備進行檢驗時,各種檢驗項目均應填寫檢驗記錄表。檢驗記錄表上應填寫受檢單位、受檢設備的名稱、型號、設備編號、生產廠、檢驗儀器的名稱、型號、檢驗環境條件、檢驗參數標稱值、設備儀表設定值及指示值,檢驗原始數據、檢驗結果、檢驗日期和檢驗人員簽名等內容。
10 檢驗結果的處理
10.1 受檢設備合格與否的判定
檢驗結果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則判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10.2特殊情況處理
當受檢設備的個別參數或個別測量點,其檢驗結果不能滿足技術指標的要求且與測量點的位置有關時,按以下辦法處理:允許適當縮小受檢設備的工作空間,縮小后的工作空間應滿足全部技術指標要求,但在檢驗報告中必須給出限制性說明。
10.3檢驗報告
檢驗報告分為“封面”及“內容”兩部分。
10.3.1檢驗報告封面
檢驗報告的封面應包括以下信息:
a)報告號:
b)受檢設備名稱、型號、生產廠、設備編號;
c)明確的結論;
3)檢驗、核驗、批準人員簽字字
c)檢驗單位公章:
f)檢驗日期、有效日期。
10.3.2 檢驗報告內容
檢驗報告內容應包括標稱值、設定值、設備儀表指示值、各測量點測量數據、結果和必要的檢驗說明等。根據需要,檢驗報告內容還應包括檢驗用儀表名稱、型號以及檢驗標準依據等。
10.4 檢驗標志
檢驗結果采用“合格”、“限用”、“停用”三種標志。檢驗標志應貼在受檢設備顯著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