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溫試驗箱是否符合要求由它的溫度所取決,它的溫度又分為4大溫度,分別是:溫度范圍、溫度均勻度、溫度波動度、溫度偏差等。但是很多用戶容易被這幾個溫度混淆,特別是溫度偏差、均勻度、波動度等,因此在試驗過程中需對溫度的相關性能有一定的認知,可從溫度范圍、溫度均勻度、溫度偏差以及溫度波動度等方面進行了解。
1.溫度范圍:用戶購買試驗箱時都需要選定溫度范圍的使用,而溫度范圍是指產品在工作室中所能夠達到的極限溫度(極限高溫與極限低溫)。一般是包含著能夠控制恒定的概念,是一種相對長時間穩定運行的極值,在這個范圍內的溫度可調節。
2.溫度偏差:是指當溫度穩定之后,可在任意的時間間隔內,試驗箱工作容積中心溫度的平均值與工作空間內其它點溫度平均值之間的差。雖然新舊標準對此指標在定義與稱呼上兩者都是相同,但其檢測已被改變,那么新標準就更嚴格苛刻一些,卻能夠考核的時間也會隨之變短。通常標準要求的指標是為±2℃。
3.溫度均勻度:舊標準被稱之為均勻度,而新標準被稱之為梯度。當溫度穩定下來后,在任意時間的間隔內,其工作空間中的任意兩點之間的溫度平均值差的最大值。此指標相比下面的溫度偏差指標來說能夠更加的用來考核設備的核心技術,所以導致不同生產商的樣本以及方案會刻意的對此項進行隱藏。通常標準要求的指標是為≤2℃。
4.溫度波動:也叫溫度穩定度,即控制溫度穩定之后,可以給定任意時間的間隔內,工作空間中任一點的最高與最低溫度之差。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其“工作空間”并非“工作室”,而是大約工作室去掉離箱壁各自邊長的1/10的一個空間。這個指標可以用來考核產品的控制技術。
高低溫試驗箱其試驗可通過溫度在試驗過程中對產品材料在高溫、低溫綜合的環境下其運輸與使用過程中的適應性的測試,因此少不了溫度性能的參照,可見其重要性。
高低溫試驗箱校準時也是校準其4大溫度,該4大溫度指標應該在標準要求范圍之內才認定為符合標準,其容積大小不影響溫度范圍、溫度波動度、均勻度和偏差等。